联合国外地特派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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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

受理申诉

运行良好的申诉受理机制是执行的关键部分。联合国工作人员和东道国民众都必须知晓如何举报联合国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

联合国工作人员在入职和进修培训过程中了解如何举报不当行为。这方面的资料还经常在特派团的内联网上发布,并且通过海报宣传活动和/或广播讯息传播。虽然各特派团的举报途径有些许不同,驻特派团的联合国工作人员一般可以借助保密电邮地址、电话热线、上锁的申诉信箱或者亲自向行为和纪律小组或其他特派团实体(再由该实体呈送行为和纪律小组)举报不当行为。任何人还可以向联合国内部监督事务厅(监督厅)举报联合国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

为了提高东道国民众的认识,使他们知晓什么是联合国工作人员所做的可以接受的行为以及如何举报不法行为,行为和纪律小组经常与特派团其他部门合作,与东道国社区(包括当地政府官员)、民间社会组织、社区团体、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学校和宗教群体沟通交流。各特派团已经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申诉受理机制,其中包括确定社区联络人并将他们作为可信任的渠道,东道国民众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安心地举报联合国人员的不当行为。外地特派团经常采用当地语言,推出一系列提高认识措施,其中包括海报宣传活动、宣传册、网站、戏剧和电台广播。

处理申诉

在收到可能发生不当行为的报告之后,若干特定程序开始启动。首先,审查和评估收到的信息,判定被指控的行为——如果属实——是否相当于违反《联合国行为标准》。如果有充足的信息可供作出上述判断,而且被指控的行为可能构成不当行为,该事项将被移送调查。在某些情况下,行为和纪律小组必须搜集补充的信息,以便作出适当评估。

行为和纪律小组将不当行为申诉和相关指控录入不当行为追踪系统,该系统是由外勤支助部的行为和纪律股管理的严格保密、限制访问的数据库。

为开展调查,联合国内部监督事务厅(监督厅)根据此类案件给本组织带来的风险,将指控分成1类和2类。

被界定为1类的不当行为指控包括:所有性剥削和性虐待案件、有可能导致工作人员或其他人死亡的案件、滥用职权或虐待工作人员、利益冲突、严重管理不善、贿赂/腐败、非法矿物贸易、贩运违禁物品、威胁生命/谋杀、虐待或酷刑折磨被羁押者、军火贸易、身体攻击、伪造、贪污、重大盗窃/欺诈、使用、持有或分发非法麻醉品、浪费大量资源、应享权利欺诈及违规采购。

被界定为2类的不当行为指控包括:歧视、骚扰、性骚扰、滥用职权、虐待行为、设备或人员基本使用不当、简单盗窃/欺诈、违反条例、规章或行政通知、交通违章、可能败坏联合国名誉的行为、违反宵禁、合同纠纷和基本管理不善。

查阅联合国收到性剥削和性虐待指控后如何处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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